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中试工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中试平台建设,拟组建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组,构建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协助开展全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
2.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应长期在浙工作,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产业等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保密要求;
5.无学术失范、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分为化工新材料、轻工制造、生物与医药、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七个领域。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拥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
2.管理专家。从事企业管理、科技管理或项目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曾在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创平台等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中试活动组织实施和中试平台运营管理,了解省内外有关中试政策及发展情况。
3.财务专家。熟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从事科研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曾参与科创平台审计工作。
4.投融资专家。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基金从业资格等权威资质,熟悉国家科技、产业、财税政策,具有项目投融资全流程运作经验;在银行、证券、投融资机构等从事投融资工作5年及以上,曾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二、组建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二)单位推荐
省级有关单位、设区市中试主管部门、高校院所、高能级科创平台、相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对申请专家予以推荐。
(三)审核确认
省经信厅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核,综合评价专家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行业影响力等,择优予以确认。工信部制造业中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可直接确认。
三、专家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为全省中试平台建设规划、政策制定提供专业咨询,确保规划和政策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中试实际需求;
(二)协助开展中试平台专业论证、现场考察、评估评价工作,依据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中试平台的能力提升和运营管理给予专业指导,促进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关注国内外中试发展动态和前沿趋势,及时反馈行业中试相关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二)各单位推荐应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推荐材料(附件2.3)请通过浙政钉或者邮箱反馈。
联系人:省电检院鲍克、省经信厅高新处陈婧绮
联系电话:0571-81029679、0571-87059130
邮箱:zjjxt@zj.gov.cn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3.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申请表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