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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信   发布时间:2025-07-14   阅读次数:4

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中试工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实施方案》,推进全省中试平台建设,拟组建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构建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协助开展全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

2.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应长期在浙工作,近年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产业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保密要求;

5.学术失范、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分为化工新材料、轻工制造、生医药、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个领域。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以上,拥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

2.管理专家从事企业管理、科技管理或项目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曾在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创平台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中试活动组织实施和中试平台运营管理,了解省内外有关中试政策及发展情况

3.财务专家熟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从事科研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曾参与科创平台审计工作

4.投融资专家。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基金从业资格等权威资质,熟悉国家科技、产业、财税政策,有项目投融资全流程运作经验;在银行、证券、投融资机构等从事投融资工作5及以上,曾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二、组建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二)单位推荐

省级有关单位、设区市中试主管部门、高校院所、高能级科创平台、相关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专家予以推荐。

审核确认

省经信厅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综合评价专家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行业影响力等,择优予以确认工信部制造业中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可直接确认。

三、专家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为全省中试平台建设规划、政策制定提供专业咨询,确保规划和政策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中试实际需求;

(二)协助开展中试平台专业论证、现场考察、评估评价工作依据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中试平台的能力提升和运营管理给予专业指导,促进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关注国内外中试发展动态和前沿趋势,及时反馈行业中试相关信息。

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二)各单位推荐秉持公正、客观原则。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718日,推荐材料附件2.3请通过浙政钉或者邮箱反馈

联系人:省电检院鲍克、省经信厅高新处陈婧绮

联系电话:0571-81029679、0571-87059130

邮箱:zjjxt@zj.gov.cn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3.浙江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专家申请表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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