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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内容运维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智专委   发布时间:2023-12-12   阅读次数:719

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暨中小企业数智化改造,大力宣传宁波数智化改造发展成果,营造数智化改造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内容运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内容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结合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实际宣传工作要求,建设“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内容,常态化开展内容宣传运维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关注并及时发布国内外数字经济领域的行业、技术、成果等资讯信息,以及宁波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做法、举措、成效等动态信息,每月发布不少于12篇。

2.关注并发布宁波优秀项目、企业、案例以及业内专家风采介绍等亮点信息,每月发布不少于2篇。

3.关注并做好市智专委内的新闻采编发布工作,每月发布不少于10篇。

4.策划实施2-3次年度线上活动,做好网站和公众号引流工作,并要求微信公众号粉丝数新增约600-1000人左右。

5.每月发布1-2条市智专委工作相关的视频并发布至微信视频号(包括视频拍摄及剪辑工作)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整。

采购编号:NBIMEC-202312120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材料

(一)企业(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助于本次投标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同类业绩经验。提供自营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三)项目费用报价表。

(四)详细运营方案。

(五)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前。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资质证明、同类业绩、费用报价表,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送到宁波市鄞州区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2A市智专委,联系人:胡倩莹,电话:0574-8928175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评分标准.docx

      2. 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